高淳区第二中学家长委员会管理制度
1.高淳区第二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校长为组长、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为副组长、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,充分发挥家庭、学校双方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。
2.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: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,优化家庭教育环境,实现学校、社会、家庭教育的一体化,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,促进学校“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”办学理念的落实。
3.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。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,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,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。
4.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组长1 名,副组长1名,成员12名。由学校领导、学生家长代表组成,每个年级、每个地区都有学生家长代表。
5.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1-2 次(开学初、期末)。
6.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:
①学习教育心理理论。
②听取学校有关工作的汇报。
③商讨家庭、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、协调。
④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。
⑤反映家长的意见、建议等,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密切联系和配合。
⑥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作一次调整。